离婚房产纠纷的诉讼程序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房产取得的权利,基本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 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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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人财产:一方婚前购买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3. 约定财产: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或者部分所有,属于约定财产。
离婚房产纠纷的诉讼程序
当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房产归属发生纠纷,可以按照以下诉讼程序解决:
1. 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谈判的方式,自行解决房产纠纷。
2. 调解解决: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居委会、妇联会等组织进行调解,由调解员主持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3. 诉讼解决:如果协商和调解均无法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流程
1. 起诉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支付诉讼费用。
2. 受理
法院审查起诉状后,决定是否受理。
3. 答辩
被告收到传票后,应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
4. 举证
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5. 质证
双方当事人对证据进行质证,指出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效力。
6. 辩论
双方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
7. 调解
法院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8. 判决
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将对案件进行判决,明确房产的归属。
胜诉依据
法院在判决离婚房产纠纷时,主要依据以下法律规定:
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案例
王某和李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2015年,双方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李某所有,王某一次性补偿李某50万元。离婚后,王某反悔,以涉案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涉案房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房产虽为王某和李某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但双方已在离婚协议中对涉案房产的归属做出明确约定,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故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判决涉案房产归李某所有,王某无权分割。
温馨提示
在离婚纠纷中,当事人应保持冷静,理性协商解决分歧。如果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配合法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