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丢失诉讼离婚程序
引言
离婚证是婚姻关系解除的合法凭证,对于离婚双方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离婚证可能会丢失或损坏。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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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原告起诉时未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而对方当事人否认婚姻关系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赋予原告合理期限补交。如果原告在合理期限内补交,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审理;如果原告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补交,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诉讼程序
1. 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当事人丢失离婚证后,应当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中应当包括原告基本信息、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2. 提交证据
原告应当提交以下证据:
能够证明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结婚登记簿复印件、结婚证照片等。 能够证明离婚事实存在的证据,例如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 能够证明离婚证丢失的证据,例如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
3. 审理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和证据后,将依法进行审理。法院会审查证据,查明事实,并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裁判。
4. 判决
如果法院认定原告关于离婚的事实成立,且原告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法院将作出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解除,并宣告原告与被告离婚。
5. 执行
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凭判决书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发离婚证。民政部门根据法院判决书颁发新的离婚证,该离婚证与原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
特殊情况
1. 一方当事人否认婚姻关系存在
如果被告否认婚姻关系存在,原告除提供上述证据外,还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婚姻关系成立。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要求原告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结婚照片、生育证明等证据。
2. 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
如果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起诉状和判决书。法院公告送达后,经过一定期限,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3. 一方当事人拒绝领取判决书
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领取判决书,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将判决书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当事人。 将判决书送交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住地。 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判决书。
结语
离婚证丢失后,当事人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程序主要包括提交起诉状、提交证据、审理、判决和执行等阶段。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收集和提交相应的证据,积极配合法院审理,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