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职工工伤八级伤残赔偿金计算
在苏州,职工因工伤导致八级伤残,其赔偿金的计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
1. 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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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工伤伤残职工可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伤残补助金:相当于本人工伤前工资的60%,一次性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相当于本人工伤前工资的12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相当于本人工伤前工资的6个月; 伤残津贴和护理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 赔偿金计算公式
八级工伤伤残职工的赔偿金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 = 伤残等级系数 × 上一年度苏州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 工伤前实际月工资 × 赔偿年限
其中:
伤残等级系数:八级伤残为11.3; 上一年度苏州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以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工伤前实际月工资:职工工伤前12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 赔偿年限:一般为10年。
3. 实例计算
假设一位苏州职工工伤导致八级伤残,其工伤前实际月工资为5000元。2023年的苏州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60000元。
伤残补助金:5000 × 60% = 3000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000 × 12 = 60000元;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5000 × 6 = 30000元; 赔偿金:11.3 × 60000 × 5000 × 10 = 3396万元。
因此,该职工因工伤八级伤残可获得的赔偿金总额为:
3000元 + 60000元 + 30000元 + 3396万元 = 3486万元。
4. 注意要点
伤残等级认定由工伤认定机构进行; 赔偿金的实际金额可能因职工工资、伤残等级和赔偿年限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职工有权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其伤残等级。
5.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苏州社会保险伤残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