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工伤赔偿金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三级工伤赔偿金包括以下项目:
1. 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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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从工伤之日起至治愈、伤残评定之日止。 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住院费、康复费、交通费等。
2. 伤残抚恤金
伤残等级为三级的职工,一次性给予伤残抚恤金,其标准为:职工本人的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等级系数×20。
3. 生活护理费
三级工伤职工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生活护理的,根据护理等级给予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的标准为:职工本人的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生活护理系数×12。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三级工伤职工,一次性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标准为:职工本人的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等级系数×6。
5. 伤残津贴
三级工伤职工丧失工作能力,按照伤残等级和本人实际工资的比例发放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
6. 辅助器具费用
三级工伤职工因工伤残疾需要使用辅助器具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费用。
赔偿金计算示例
假设:
职工某某,三级工伤。 职工上年度全国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 职工实际工资为5000元。
计算如下:
伤残抚恤金:6000 × 15% × 20 = 18000 元 生活护理费:6000 × 30% × 12 = 21600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00 × 15% × 6 = 5400 元 伤残津贴:5000 × 75% = 3750 元 / 月
因此,某某的三级工伤赔偿金总额为:18000 + 21600 + 5400 + 3750 × 12 = 103800 元。
其他注意事项
三级工伤赔偿金的具体标准可能因职工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而略有差异。 职工在工伤事故中导致死亡或伤残达到一级或者二级,赔偿标准另有规定。 工伤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