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撤诉还收费吗?
在中国,起诉离婚后,如果原告撤诉,仍然需要向法院缴纳一定的诉讼费。
一、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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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原告经法庭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102条规定:“起诉人撤诉的,从收到起诉书之日起计算,在十五日内交回已交的诉讼费用,不足十五日的,按十五日计算。”
二、收费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34条规定,撤诉的,除能够证明确因对方过错导致诉讼的,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其支出的合理费用外,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根据财产数额或争议标的额收取,具体的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例如,在北京市,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标准如下:
财产数额或争议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 5万元至10万元的,每件交纳100元; 10万元至20万元的,每件交纳150元; 20万元至50万元的,每件交纳20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的,每件交纳300元;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每件交纳400元;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每件交纳500元;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每件交纳600元; 1000万元以上的,每件交纳1000元。
三、撤诉后退费的情况
原告撤诉后,可以从收到起诉书之日起计算,在十五日内交回已交的诉讼费。不足十五日的,按十五日计算。
但如果以下情况导致撤诉,原告可以要求退还诉讼费:
1. 法院主动撤销案件的; 2. 法院因受理案件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而裁定驳回起诉的; 3. 能够证明确因对方过错导致诉讼的。
四、建议
在决定撤诉离婚时,当事人应考虑以下建议:
1. 仔细权衡撤诉的利弊得失,并征求律师的专业意见; 2. 如果撤诉的原因是由于对方过错,应收集相关证据,以便日后要求对方承担费用; 3. 如果诉讼费金额较高,应在十五日内及时交回,避免产生额外的负担。
在中国起诉离婚后,即使撤诉,原告仍然需要向法院缴纳诉讼费。但如果能够证明撤诉确因对方过错或符合其他退费条件,原告可以要求退还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