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双方都得到场吗?
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诉讼离婚案件中双方是否都必须到场存在以下情形:
一、原告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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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出现即视为放弃诉讼权利。
2. 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的:如因疾病、出差等,当事人须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如法院认为理由正当,可以延期审理或委托当地法院代为送达诉讼文书。
二、被告缺席
1. 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出现视为放弃答辩权。
2. 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的:同原告缺席情形。
三、双方均不到庭
1. 已开庭审理后缺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2. 未开庭审理前缺席的:法院视为撤回起诉。
四、特殊情形
1. 当事人系军人的:可以派代理人或者委托人出庭。
2. 当事人系残疾人、精神病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庭。
3. 当事人系公民死亡后的离婚诉讼:由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代理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1. 第一百四十三条:人民法院经传票传唤原告、被告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 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缺席判决的影响
缺席判决生效后,对未出庭当事人具有与普通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未出庭当事人认为判决确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律师建议
在诉讼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最好都到庭参加审理,以便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到庭,应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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