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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骨折达不到伤残怎么赔偿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4-07 浏览量:569

工伤骨折达不到伤残,如何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至19个月。

工伤骨折达不到伤残怎么赔偿

认定标准

工伤骨折能否构成伤残,需要由工伤认定部门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标准进行鉴定。只有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才能被评定为伤残:

骨折部位影响功能活动,导致肢体残疾或畸形; 骨折部位疼痛、肿胀或其他症状持续,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 骨折部位修复不良,导致骨不连或畸形愈合,影响肢体功能。

赔偿方式

如果工伤骨折达不到伤残等级,则不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仍然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以下赔偿:

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治疗、康复、护理等费用,无时间和金额限制。 误工津贴:在治疗期间,职工不能从事原工作,可以享受误工津贴。标准为原工资的80%。 护理费:伤势严重致使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享受护理费。标准为月最低工资的50%。 交通费:因就医或康复需要交通的,可以报销交通费。 伙食补助费:住院或异地就医需要的,可以报销伙食补助费。

注意事项

职工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部门会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和相关材料,作出是否构成伤残的鉴定。 如果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工伤复核或仲裁。 工伤事故责任发生后,用人单位负有赔偿责任。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侵权赔偿。

案例

小王在工地上因高处坠落导致右腿骨折。经治疗后,右腿恢复良好,没有留下任何残疾或畸形。由于骨折部位疼痛,影响了小王的工作能力。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标准,小王的伤情不构成伤残。因此,小王无法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小王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和误工津贴等赔偿。

结论

工伤骨折达不到伤残等级,虽然不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职工仍然可以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应当及时报告工伤情况,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