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及流程
工伤等级评定
工伤等级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根据工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进行等级划分。十级为伤残等级中最轻微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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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按照职工月工资和伤残等级标准计算,十级伤残补助金为月工资的17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按照工伤医疗费用的50%计算。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和伤残等级标准计算,十级伤残补助金为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个月。
其他赔偿:
交通费、伙食补助费 康复治疗费 辅助器具费 停工留薪期工资 伤残津贴(伤残等级在十级以上) 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或伤残致供养亲属生活困难)
赔偿流程
1. 申报工伤: 职工或其近亲属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用人单位申报工伤。 2. 调查取证: 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3. 工伤认定: 由相关部门对工伤事故进行认定,并出具工伤认定书。 4.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取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 赔偿申请: 职工或其近亲属持相关资料向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 6. 赔偿审核发放: 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工伤赔偿申请,并及时发放赔偿款。
注意事项
工伤赔偿应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逾期未申请的,丧失赔偿权利。 用人单位有责任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应积极配合工伤调查取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对赔偿结果如有异议,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申诉或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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