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磁县离婚诉讼费收取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河北磁县离婚诉讼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一、无财产纠纷的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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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金额:50元
二、有财产纠纷的离婚诉讼
财产争议金额在5万元(含)以下的:100元 财产争议金额在5万元至50万元(含)之间的:500元 财产争议金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含)之间的:1000元 财产争议金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含)之间的:2500元 财产争议金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之间的:5000元 财产争议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10000元
三、其他费用
诉讼费预交金:诉讼费的1.5倍 鉴定费:根据鉴定机构和鉴定事项的不同,具体费用标准由法院确定 证人出庭费、翻译费: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确定
四、减免诉讼费的情形
原告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 被告有恶意转移、藏匿财产等行为,导致原告经济困难的,原告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 涉及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可以减免诉讼费
五、缴纳诉讼费的方式
当事人应当在立案时缴纳诉讼费。缴纳方式包括:
通过银行汇款至法院指定的账户 使用法院提供的微信支付或支付宝支付功能 直接到法院缴纳现金
六、诉讼费的退还
当事人申请撤回起诉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已经交纳的诉讼费予以退还 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原告已经交纳的诉讼费予以退还 人民法院调解结案的,已经交纳的诉讼费酌情退还
七、注意要点
诉讼费的收取标准仅适用于河北磁县法院,其他地区的诉讼费收取标准可能不同 当事人应当按照诉讼费收取标准及时缴纳诉讼费,否则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追缴诉讼费 当事人有权对诉讼费收取标准提出异议,并向法院申请复议或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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