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流程:中国指南
第一步:报告工伤
工人在发生工伤事故或患有职业病后,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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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申报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受理工伤报告后,应在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申报材料包括:
工伤认定申请书 工伤事故报告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就诊病历和鉴定意见书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证明
第三步: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申报后,将组织工伤认定委员会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委员会将根据申报材料和调查取证,认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第四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后,受伤工人可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医疗费用补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所有必要的医疗费用。 休工补贴:在停工治疗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当于受伤前工资的60%-100%的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程度,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补助金。 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工人在工作中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第五步:复核申请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在收到认定决定书后3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核。
第六步:解除工伤
当工伤保险待遇终止时,工伤将被解除。解除工伤的情况包括:
工伤治愈 工伤伤情稳定,符合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用人单位与工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注意事项
工伤认定应及时申报,逾期可能会影响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无须承担。 故意伤害或醉酒后工作的工伤,不属于工伤保险范围。 患有职业病的,应提供诊断证明书和劳动卫生专家意见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社会保险法》 《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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