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等级评定
什么是工伤伤残等级?
工伤伤残等级是根据工伤事故对劳动者造成的身体功能障碍程度进行评定的等级,用于确定劳动者的伤残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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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依据以下标准:
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伤残部位和功能障碍情况; 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列表。
评定程序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程序一般如下:
1. 工伤认定: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申报工伤。经劳动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为工伤后,才可进行伤残等级评定。 2. 申请鉴定:劳动者及其代理人向工伤事故认定部门提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 3. 指定鉴定机构:劳动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 伤残评定:伤残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身体功能障碍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列表评定伤残等级。 5. 鉴定结论:伤残鉴定机构出具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并通知劳动者及其用人单位。
伤残等级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工伤伤残等级分为十个等级:
一级至四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五级至六级:丧失部分劳动能力; 七级至九级:丧失部分劳动功能; 十级:伤情较轻,不丧失劳动能力。
赔偿标准
工伤伤残等级不同,其赔偿标准也不同。主要包括: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 辅助器具费; 康复治疗费; 交通费。
注意事项
劳动者对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鉴定。 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工伤或拒绝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是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劳动者应积极配合伤残评定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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