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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工伤病历丢了怎么办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4-01 浏览量:856

报工伤病历丢失后的补救措施

在中国,员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伤病历是判定工伤责任、计算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如果报工伤病历丢失,可能会给后续工伤认定和赔偿带来困难。

1. 申请补办

报工伤病历丢了怎么办

员工发现报工伤病历丢失后,应及时向原治疗医院申请补办。医院通常会根据病历底稿或电子病历系统进行补办。补办的病历应当与原病历内容一致,并加盖医院公章。

2. 提供替代证据

如果无法补办病历,员工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替代证据,如:

医疗诊断证明:证明伤情与工作有关; 事故记录:证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和经过; 证人证言:证明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 照片或视频:记录伤情或事故现场。

3. 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为员工办理工伤认定或伤残等级鉴定,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调查取证,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事故报告; 工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岗位等基本情况; 受伤时间、地点和经过;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工伤病历丢失后,员工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补办的病历应当与原病历内容一致,并加盖医院公章。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办理工伤认定,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认定。 工伤认定时,替代证据的证明力应充分,能够证明工伤事实。 员工在工伤认定期间应积极配合调查取证,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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