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费缴纳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工伤保险费。
.jpg)
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企业职工上一年的工资总额。
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用人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得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0.5%。
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
缴费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工资发放后15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缴费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伤保险费的具体缴费标准。以下为部分地区的缴费标准:
北京:1.2% 上海:1.5% 广东:1.0% 江苏:1.1% 浙江:1.2%
缴费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保险费。
逾期缴费后果
逾期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将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处应缴未缴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
减免缴费
以下情况可以减免工伤保险费:
企业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停产、停业的,可以提出减免工伤保险费的申请。 困难企业可以提出暂缓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申请。
工伤待遇
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医疗费用 工伤津贴 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免责条款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总结
缴纳工伤保险费是企业的一项法定义务,可以保障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获得相应的待遇。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