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缴纳期限:中国法律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年限受到以下法律法规的约束:
《工伤保险条例》(2021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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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工伤保险登记。职工由两个以上用人单位雇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汇总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2011年修订)
该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年限以职工实际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为准。工伤保险缴费年限,从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之日起算,至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或死亡之日止。也就是说,职工只要在单位工作,就应当缴纳工伤保险费,直至劳动关系解除或去世。
缴纳期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期限为上月工资发放之日起至本月15日。逾期未缴纳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并加收滞纳金。
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以职工本人的工资收入为准。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等。用人单位应当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
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国家统一规定。目前,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
企业:0.5% 事业单位:0.2% 个体工商户:0.5% 参保个人:0.2%
特殊情况
对于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终止,不再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关系解除手续。职工在工伤保险关系解除期间发生的工伤,由原用人单位负责。
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申报虚假信息,逃避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缴,并加收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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