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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适用离婚冷静期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4-01 浏览量:305

离婚诉讼适用离婚冷静期吗

引言

离婚冷静期制度是一种法定制度,旨在为夫妻双方在提出离婚诉讼之前提供一段缓冲期,以重新考虑他们的决定并尝试和解。在中国,离婚冷静期制度是否存在以及如何适用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论的问题。

离婚诉讼适用离婚冷静期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冷静期。然而,在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司法解释

对于《民法典》中关于“冷静期”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日印发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解释》第二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进行审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撤回后,独立提出申请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计算冷静期。”

适用范围

根据《解释》,离婚冷静期适用于以下情况:

协议离婚登记申请: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单方离婚登记申请:一方当事人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的。

冷静期期间

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内撤回

若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当事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则离婚登记不予办理。若双方均撤回,则离婚登记申请失效。

冷静期满

冷静期满后,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再次审查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双方均不撤回,则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发给离婚证。

例外情况

《解释》第五条规定,对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一方被宣告失踪; 一方有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 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重病或精神病,且不同意离婚; 其他情形,如一方长期待在国外,无法回国办理离婚手续。

争论焦点

离婚冷静期制度的适用在中国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一些人认为冷静期可以有效减少冲动离婚,为夫妻双方提供时间和空间来重新考虑他们的决定。其他人则认为冷静期可能适得其反,延长离婚诉讼的时间和成本。

结语

《民法典》和《解释》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的适用范围、冷静期期间和例外情况。在适用该制度时,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虽然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有效性仍存在争议,但其目的是减少冲动离婚,为夫妻双方提供和解的机会。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