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什么是工伤伤残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是对工伤职工因工致残程度进行评定的程序。它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从而明确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资格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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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因工致残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 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已超过3个月
申请程序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1. 提出申请
工伤职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伤残鉴定申请。用人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 受理申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不予受理。
3. 组成鉴定委员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成工伤伤残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工伤职工进行鉴定。鉴定委员会由医务人员、工伤保险经办人员和工会代表组成。
4. 医学检查
工伤伤残鉴定委员会对工伤职工进行医学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工伤致残的部位、程度和功能障碍情况。
5. 评定伤残等级
根据医学检查结果,工伤伤残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评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
6. 出具鉴定结论
工伤伤残鉴定委员会出具工伤伤残鉴定结论,明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鉴定日期和有效期。
7. 送达鉴定结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工伤伤残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凭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注意事项
工伤伤残鉴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工伤职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 用人单位应当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工伤伤残鉴定工作,不得阻挠或者妨碍工伤职工申请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对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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