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算
中国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进行治疗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医疗费用。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基金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工伤职工给予的一次性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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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按照实际支出费用计算。 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每住院一日补助100元。 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支出,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倍。 护理费:按照实际发生的护理费用支出计算,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倍。 康复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康复费用支出计算,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倍。
符合条件的职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导致劳动能力永久性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已经评定伤残等级; 在工伤保险待遇终止后,仍需要继续治疗的。
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职工需要在工伤保险待遇终止后,向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报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工伤认定书; 伤残等级评定书; 医疗费用单据; 交通费、护理费和康复费等费用单据; 银行账户信息。
支付流程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申报后,将根据相关规定审核材料,并于审核通过后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至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不属于工伤保险待遇,不计入工伤保险待遇基础。 职工在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职工如果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材料骗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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