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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书丢失怎么办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3-28 浏览量:185

工伤鉴定书丢失办理流程

一、背景

工伤鉴定书是劳动者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经工伤认定部门鉴定确认其伤残等级和职业病等级的法律凭证。它对劳动者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其他相关待遇的确定具有重要作用。如果工伤鉴定书丢失,劳动者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鉴定书丢失怎么办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或者职业病致残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出具工伤鉴定书。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妥善保管好工伤保险待遇凭证。

三、工伤鉴定书丢失怎么办理

如果工伤鉴定书丢失,劳动者应及时办理补办手续:

1. 向原鉴定机构申请补办

劳动者应向原出具工伤鉴定书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补办申请。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工伤保险待遇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丢失工伤鉴定书的证明材料(如报警回执等)

2. 审查和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受理补办申请。

3. 补发工伤鉴定书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将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和存档的信息,重新制作一份工伤鉴定书。补发的工伤鉴定书与原工伤鉴定书具有同等效力。

四、其他注意事项

劳动者应妥善保管工伤鉴定书,避免丢失。 如果工伤鉴定书被盗或被他人损坏,劳动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证明材料。 劳动者在办理补办手续时,应积极配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材料和信息。 如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拒绝受理补办申请或对补发的工伤鉴定书有异议,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

五、结论

工伤鉴定书丢失后,劳动者应当及时办理补办手续,以免影响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补办手续包括向原鉴定机构申请、审查和受理、补发工伤鉴定书等环节。劳动者应妥善保管工伤鉴定书,如果丢失或被损坏,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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