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诉讼离婚需要批准吗?
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军人婚姻与普通公民婚姻存在差异,其中最显著的便是军婚诉讼离婚需要经过批准。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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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婚姻条例》第八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诉讼,应当提交军人同意离婚的证明或者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证据。”
批准程序
军婚诉讼离婚需要经过军人所在单位和上级机关的批准。具体程序如下:
1. 提交诉状和证据:原告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并附上相关证据,包括军人同意离婚的证明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证据。 2. 法院审查:法院审查诉状和证据,决定是否立案。 3. 提交批准申请:立案后,法院将提交批准申请至军人所在单位和上级机关。 4. 审批:军人所在单位和上级机关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婚姻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批。 5. 批准或不批准:审批结果将反馈至法院。若批准,法院将继续审理案件;若不批准,法院将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例外情况
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形下,原告不需要其同意即可离婚。重大过错包括: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影响夫妻感情 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注意事项
军人一方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必须是书面的,且经公证机关公证。 原告主张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应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 离婚获批准后,法院还将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军婚诉讼离婚的程序较为复杂,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结语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军婚诉讼离婚需要经过军人所在单位和上级机关的批准。这一特殊规定旨在保障军人的稳定和部队的正常运行。原告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准备好必要的证据,并做好相应的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