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诉讼离婚:法律依据与程序
军婚,是指军人与非军人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在我国,军婚受《婚姻法》和《军婚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调整。与普通婚姻关系相比,军婚具有特殊性,在诉讼离婚方面存在着一些特别的规定。
离婚的司法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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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诉讼离婚应当由军人一方的驻地法院管辖。需要注意的是,驻地法院并非指军人实际服役部队所在地法院,而是指军人户籍所在地法院。
离婚的条件
对于军人一方而言,在以下情形下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过错行为。 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
对于非军人一方而言,除了上述情形外,还可以基于以下理由起诉离婚:
军人一方非因执行公务长期分居满两年。 军人一方失踪满两年。 军人一方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诉讼程序
军婚诉讼离婚的程序与普通婚姻诉讼离婚的程序基本相同,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起诉:向法院提交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2. 受理:法院审查起诉条件是否符合,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3. 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出庭参加庭审,陈述事实和证据,接受法官询问。 4. 调解:法官主持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 5. 判决:调解不成的,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
特殊规定
在军婚诉讼离婚中,需要注意以下特殊规定:
军人一方被派驻境外执行任务或者在外岛服役的,其配偶可代为起诉。 军人一方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缺席审判。 对于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军婚,其离婚诉讼应当由军队的军事法院管辖。
子女抚养权
军婚诉讼离婚时,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作出判断:
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 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 子女自身意见(年满8周岁的子女)
一般情况下,2周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抚养;2周岁至8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抚养权归属;8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将尊重其意见。
财产分割
军婚诉讼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院将根据《民法典》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军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军需补给品、办公用品和被装等,均属于国家所有,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其他注意事项
在军婚诉讼离婚中,需要注意以下其他注意事项:
军人一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离婚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以采取冻结财产、禁止出境等措施,以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 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