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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能要求财产保全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3-22 浏览量:730

起诉离婚时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起诉离婚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两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起诉离婚能要求财产保全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但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提供担保的,可以不提供担保。担保的性质和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财产保全的范围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范围包括:

一方配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 一方配偶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 一方配偶有隐藏、转移财产或者逃避支付子女抚养费、赡养费等法定义务的风险的。

财产保全的程序

起诉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

1. 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法院审查:法院审查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认为符合条件的,由院长、副院长或审判长签发裁定书责令被申请人停止有关行为、提供相应担保或冻结相关财产。

3. 执行:法院将裁定书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按照裁定书的要求执行。

财产保全的解除

财产保全可以根据以下情形解除:

当事人撤回申请的; 法院认为解除保全不致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 经过审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充分、不真实的; 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注意事项

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申请人是夫妻一方,被申请人有隐藏、转移财产或其他妨碍判决执行的行为。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书面保证、抵押、质押等。

法院对财产保全的裁定具有强制执行力,被申请人不履行裁定内容的,法院可以依法对其处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总结

在起诉离婚时,如果一方配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其他妨碍判决执行的风险,另一方配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审查核实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财产进行保全,以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判决的有效执行。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