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事诉讼中,逮捕令是一种重要的强制措施,它是指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为了侦查犯罪,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一旦逮捕令下发,犯罪嫌疑人就会被抓捕,并被关押在指定的地点。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即使下了逮捕令,犯罪嫌疑人仍然可以取保候审。那么,下了逮捕令还可以取保候审吗?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条款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取保候审的概念和条件。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但是相对于逮捕来说,取保候审的限制程度更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而取保候审的条件是:(1)有固定的住所或者其他可以履行法律文书送达义务的住所;(2)有能够保证不逃避司法机关的财产或者其他担保条件;(3)有不影响案件调查的其他情形。
那么,下了逮捕令还可以取保候审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逮捕后的24小时内向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如果被批准,就可以取保候审。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逮捕后的48小时内没有被移送审查起诉,也可以向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如果被批准,同样可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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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被批准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仍然需要履行一定的限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于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以下限制措施:(1)限制出境;(2)限制住所;(3)限制活动范围;(4)限制与他人会见、通讯;(5)限制从事某些活动等。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限制措施,将会被撤销取保候审,重新被逮捕。
综上所述,下了逮捕令还可以取保候审。但是,取保候审并不是一种完全自由的状态,犯罪嫌疑人仍然需要履行一定的限制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限制措施,将会被撤销取保候审,重新被逮捕。因此,在申请取保候审之前,犯罪嫌疑人需要仔细权衡自己的情况,确保能够履行限制措施,避免因违反限制措施而再次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