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可以离开本市吗?
取保候审是指在犯罪嫌疑人未被判定罪名成立前,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决定对其实行监视居住或者指定居所等强制措施,以确保其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那么,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离开本市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规定监视其行动,禁止其出境,禁止其与案件有关的人员联络。”可见,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是被禁止出境的,即使是离开本市也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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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一)逃避刑事追究或者判决执行;(二)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或者其他公共利益;(三)有可能影响刑事诉讼的进行。”这就意味着,如果犯罪嫌疑人离开本市,可能会被认为是逃避刑事追究,从而被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当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可以离开本市。例如,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需要前往其他城市接受治疗或者处理其他事务,需要提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本市。但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需要按照批准的时间和地点返回本市,并且在离开和返回的过程中,需要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陪同。
总之,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是被禁止出境的,即使是离开本市也是不允许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批准后才能离开本市,并且需要按照批准的时间和地点返回本市,并且在离开和返回的过程中,需要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陪同。否则,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认为是逃避刑事追究,从而被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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