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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女子点外卖放铁丝敲诈赔偿16次,正义维权却是披着羊皮的狼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3-01-29 浏览量:597

众所周知,我国拥有各项完备法律规定,都在有意无意的维护公民自身合法权益,其中也包括一些对于侵权行为发生后的赔偿标准,如《食品安全法》中的10倍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3倍赔偿。当民众的权利遭受侵犯的时候,积极维权,争取应有的权利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其中也不乏一些有心之人,想借着维权为手段,赚一些不法之财。

近日,辽宁大连一女子被曝出故意在外卖中放铁丝,伪造证据向店方提出赔偿一事。当事人蔡某之前偶然得知食品安全法中相关赔偿规则,如果在食品中吃出异物可要求店家10倍赔偿,于是决定借此赚点"快钱"。蔡某之后多次作案,每次吃到途中就会在外卖中放入一根铁丝,还会伪装自己嘴角被划破并拍照联系外卖店家要求赔偿。每次一份几十的外卖都会涨10倍回到自己手中,案发当日据官方调查,蔡某已经连续三个月内作案16起,涉及金额超过7000元。

事实上,此类事件屡有发生,一些顾客不说点外卖,有一些甚至在店内用餐,也会故意放一些异物在食品内,并要求店家赔偿,还会故意大声喧哗,闹得店家颜面尽失,其实是在敲诈勒索。一般出现这种情况一两次,那种没有安装监控的小店可能也无法分辨真伪,只得赶紧赔偿息事宁人。但这次这位蔡女士敲诈总计16次,涉案金额过多,终究还是难逃法眼。虽然说食品安全问题需要严格把控,消费者的权益需要得到保障,但是权利不仅消费者有,商家也有权利,消费者对商家的侵权行为同样不能视作罔闻.

法诠网律师科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事件中的蔡某明显是犯了敲诈勒索罪,并且数额已经超过7000元,可以定义为敲诈勒索财物"数额较大",最终难免牢狱之灾,法诠网提醒大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去钻法律的空子,最终一定会付出相应代价。不管是店家还是消费者,都应坚决维护自己的权利,做好措施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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