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同订金怎么区分结合相关法律条款
在商业交易中,定金和订金是两个常用的概念,但是这两个概念有时候会被混淆。在法律上,定金和订金具有不同的含义和法律效力,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区分。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结合相关法律条款,探讨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一、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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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金
定金是指在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中,买方或承租人为了保证自己履行合同而向卖方或出租人支付的一定金额的款项。定金是一种保证金,它通常是在签订合同时支付的,用于保证合同的履行。
2.订金
订金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买方或承租人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而支付的一定金额的款项。订金通常是在签订合同之前支付的,用于表示买方或承租人的诚意和决心。
二、区别
1.法律效力不同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效力上有所不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是一种保证金,如果买方违约,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返还定金并要求赔偿。而订金则是一种预付款,如果买方违约,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并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返还订金。
2.支付时间不同
定金通常是在签订合同时支付的,而订金通常是在签订合同之前支付的。这是因为定金是作为一种保证金,用于保证合同的履行,而订金则是用于表示买方或承租人的诚意和决心。
3.金额不同
定金和订金的金额也有所不同。定金通常是合同总价的一部分,而订金通常是合同总价的一小部分。这是因为定金是作为一种保证金,需要支付一定金额来保证合同的履行,而订金则是作为一种预付款,只需要支付一小部分金额来表示买方或承租人的诚意和决心。
三、法律条款
1.《合同法》
《合同法》第5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买方在合同成立前支付定金。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买方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合同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赔偿金;买方违反合同的,卖方可以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卖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按照受到的损失赔偿买方的损失。”
《合同法》第5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买方在合同成立前支付订金。订金是对合同成立的保证。买方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合同的,订金应当抵作价款;买方违反合同的,卖方可以要求返还订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卖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按照受到的损失赔偿买方的损失。”
2.《物权法》
《物权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物权合同中约定的定金,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不得返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权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物权合同中约定的订金,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订金;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结论
总的来说,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含义和法律效力。定金是一种保证金,用于保证合同的履行,而订金则是一种预付款,用于表示买方或承租人的诚意和决心。在支付时间、金额和法律效力上都存在差异。在商业交易中,买卖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避免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