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在离婚协议中是否可以约定未来可能产生的财产归属?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3-05-04 浏览量:917

离婚是夫妻关系的终止,离婚后财产的分配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对于即将离婚的夫妻而言,在制定离婚协议时,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是否可以约定未来可能产生的财产归属。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应当协商处理。然而,对于离婚后可能产生的财产,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因此,这涉及到法律的空白和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  

从广义上讲,未来可能产生的财产包括了夫妻离婚后经营的企业、个人创业所得等。如果当事人希望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这些财产的归属,实际上需要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是否合法,二是是否实际可行。

  离婚协议,财产归属

首先看是否合法。离婚协议作为一种民事协议,其效力需要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约定财产权利和义务,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如果离婚协议中的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则无效。  

从实际可行性上考虑,未来可能产生的财产归属涉及到多种因素,如经营风险、市场变化等,难以预测。因此,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这些财产的归属是否实际可行也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协议中是否可以约定未来可能产生的财产归属,各地法院也存在不同的处理方式。有些地方认为在协议中约定未来可能产生的财产归属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认定;而有些地方则认为离婚协议不能涉及未来可能产生的财产。  

总之,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未来可能产生的财产归属,需要遵循合法性和实际可行性原则,并需要根据当地法院的实践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无论如何,夫妻双方应当理性对待离婚协议的制定,尽量避免在离婚后产生纠纷和不必要的麻烦。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