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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都不想抚养孩子,该怎么办?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3-04-26 浏览量:186

夫妻双方离婚都不想抚养孩子,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孩子的抚养、教育和财产等权益呢?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子女应当由父母共同抚养和教育。一方父母不履行抚养和教育职责,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且,《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的义务。”  

由此可见,在我国法律中,父母有着共同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都不想抚养孩子,那么他们需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不能让孩子陷入无人照顾的困境。

  离婚,抚养孩子

如果夫妻双方真的无力或者无意愿抚养孩子,那么应该考虑将孩子送交给父母、亲戚或者其他合法的监护人照顾。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尽量保证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健康成长。  

如果没有合适的监护人可以负责孩子,那么可以考虑将孩子送往儿童福利机构等相关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需要积极配合相关机构的安排,为孩子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并定期探视孩子,关注他们的生活和情感需求。  

当然,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愿意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并且无法找到合适的监护人或者相关机构,那么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取消监护权。但是,在进行此类行为之前,需要仔细考虑和评估各种可能的后果,并确保对孩子产生的影响和损失最小化。  

总的来说,夫妻双方离婚后都不想抚养孩子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该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尽力确保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健康成长,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情感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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