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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干主播被追讨百万 法院:判了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3-03-27 浏览量:284

近日,一位大学生网络主播被一名品牌商家索赔12万,引起了广泛关注。据了解,该主播在网络直播中代理销售某品牌衣服,但在销售过程中发生了一些纠纷,导致品牌商家遭受了经济损失。郑某某2021年1与武汉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艺人演艺经纪合同》。双方约定,武汉某传媒公司向郑某某支付签约费10000元,由其在全球范围内独家担任郑某某的演艺经纪公司,合作期限自2021年1月2日起至2022年1月2日止。同时约定,如果郑某某在合作期限存在与其他任何第三方有同业合作、提前解除合作关系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演艺任务的情形,则郑某某应当向某文化传媒公司双倍返还签约费并承担违约责任;郑某某须达到某文化传媒公司直播内容要求的直播时长,如果未达到,则不发放保底工资;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若未经某文化传媒公司书面同意,郑某某单方解除本协议,则郑某某应向某文化传媒公司支付100万元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武汉某文化传媒公司向郑某某支付了5000元的签约费,郑某某按照武汉某文化传媒公司的要求进行了互联网直播等演艺活动。在合同履行期间,武汉某文化传媒公司未向郑某某支付下欠的签约费5000元,郑某某于同年七月份自行离开后,再未进行演艺活动。现武汉某文化传媒公司以郑某某未经其同意,无故停播,且存在私自直播的行为为由,诉至法院,要求郑某某向某文化传媒公司支付违约金120000元。  

我们都知道,网络主播这个职业在近年来越来越火爆,尤其是在疫情期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网络上寻找创业机会。但是,网络直播并不是一项简单的职业,需要主播具备一定的商业经验和法律意识,否则就会像这位主播一样面临法律风险。  

首先,从商业经验角度来看,网络主播代理销售产品需要谨慎,特别是对于品牌产品,一定要确保货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少主播只是看到品牌赞助或代理销售能够带来可观的利润,便随意代理销售,并未考虑到潜在的风险。但实际上,如果代理销售的货源存在问题,会对品牌商家造成经济损失,导致后果严重。 

 

其次,在法律意识方面,网络主播需要了解一些基础法律知识,特别是在商业合法性方面。例如,代理销售需要签署清晰的合同协议,合同需要注明货源产地、规格、价格等信息,并保证货源的品质和合法性。此外,网络主播还需要了解相关的商业法律法规,避免因为法律功课不足而被索赔。  

综上所述,网络主播这个职业需要主播具备一定的商业经验和法律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在网络商业中走得更远。希望网络主播们能够引以为戒,增强商业法律意识,做好自我保护,切勿让自己陷入法律风险之中。  

法诠网相关律师提醒: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具有门槛低、受众面广、管理不规范等特点,主要的运营模式为主播与文化传媒公司签订《经纪合同》。司法实践中,因《经纪合同》产生的纠纷日益增多,该类合同纠纷普遍存在着主播一方违约需要支付巨额违约金的特点,本案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法官提醒,网络直播虽然收入可观,但是也存在风险,入行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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