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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车牌诈骗案被公示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3-03-27 浏览量:356

近日,一则女子因北京车牌“赚了”146万元却被判坐牢十年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该女子名叫古某,她在北京购买了一辆车,但由于北京车牌的供需矛盾,导致北京车牌价格飙升。于是,古某想到了一个赚钱的好主意——将自己的北京车牌分期出租。  

古某的分期出租方案十分简单,每月租金为1万元,共分12期,最终总租金为120万元。虽然租金很高,但还是有人愿意接受,并且连续几年都按时还款。古某也因此得到了146万元的巨额收入,但她并没有按照规定报税。  

后来,古某因其他事项被警方抓捕,经审讯得知了她的所作所为,便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和偷税罪对她进行起诉。最终,法院判处古某坐牢十年并罚款100万元。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很多人认为古某的行为虽然有违规之处,但也是利用市场机制赚钱的常见方式。然而,古某没有按规定缴纳税款,导致她的行为构成了违法行为。作为一名成年人,她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接受法律的制裁。民警立案侦查后发现,已有多人上当受骗,古某很快被刑事拘留。经查,古某竟在去年3月至7月短短5个月的时间里,以租车牌的方式,骗取32名被害人总计146万余元。32名被害人最少的被骗走1500元,最多一人被骗了16万元。  

总的来说,经商赚钱本无可厚非,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不能将自己的利益至于法律的高于一切之上。希望各位创业者、市场人士能够以合法、规范的方式来寻求自己的利益。  

法诠网相关律师提醒: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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