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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家反向抹零被处罚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3-03-24 浏览量:707

最近,一家位于城市商业中心的火锅店实行了“反向抹零”政策,即将总价向上取整到5元的倍数,多收取最高4毛钱的小费。这一政策一经推出,便引发了不少消费者的不满,其中一位消费者还向监管部门投诉了该餐馆的行为。  

据了解,这名消费者在该餐馆用餐时,收到了一笔比总价多收4毛钱的账单。他起初以为是自己的计算出了问题,但仔细核算后,发现确实是餐馆多收了钱。他当即向餐馆服务员提出质疑,但对方称这是餐馆实施的“反向抹零”政策。在外面吃饭,结账的时候商家顺手抹去零头是常有的事。但是你见过“反向抹零”(指不法商家将零头超过5就往上抹)的吗?近期,在四川攀枝花市,一市民在餐馆消费应付餐费147.6元,餐馆却收取了148元。该市民觉得自己权益受到侵犯,遂举报到市场监管部门,该餐馆将被罚款1200元。  

这名消费者随后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了该餐馆的行为。监管部门随即介入调查,对该餐馆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其开出了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  

该餐馆的“反向抹零”政策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人认为这是餐馆的“小聪明”,有人则批评这是一种不正当手段,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事实上,这种“反向抹零”行为是属于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应该受到严厉制止。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消费者,要注意自己的权益,对于任何有损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均应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据记者了解,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是商家2月13日因故重装了收银系统后,系统自动默认为结账“四舍五入”所致,这样的行为可以说伤害了消费者的内心,也对于市场食品的营销环境形成了一定的制约性。  

法诠网相关律师提醒:这样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也有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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