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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开门杀” 被判九个月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3-03-22 浏览量:549

最近,一起开门杀案件在社会引起了巨大的关注。江苏南通。如东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开门杀”交通肇事案件。案件被告人吴某在将汽车停放在泊位后打开车门正欲下车上班,车门和泊位旁经过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使电动车驾驶人死亡。如东法院最终以被告人吴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  

首先,这起案件给我们上了一堂深刻的人性课。在恼怒和情绪压抑的情况下,人们往往会做出不冷静的决策和行动。而这样的选择常常会影响他人的生命和命运。虽然女子的行为过程中带有一个误会的成分,但是她也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他人造成严重的伤害并产生法律后果。  

其次,这起案件还让人们看到了社会的关注度和力量。该案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而传媒、律师、专家等群体的力量让此次案件得到了透彻的调查和公正的审理。这一过程体现了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正义,在警示公众同时也让法律更加健全和完善。  

最后,这起案件让我们认识到公民责任和道德观的重要性。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我们都应该根据法律和道德标准来做出决策和行动。作为一个人,我们不仅要关心自己的利益和需求,也要关注他人的生命和安全。只有这样,才能共同构建和谐、文明的社会。  

综上所述,这起开门杀案件之所以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不仅是因为涉及到人命,也是对公民责任和道德观的一次教育和反思。我们应该牢记此次案件所提醒我们的警示,在日常生活中注重自身情绪管理、提高法律意识和公民责任感,构建和谐、文明的社会。  

法诠网相关律师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本案中,吴某违反了该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下车没有注意观察,随意开车门妨碍了他人在道路上行驶且致人死亡,承担主要责任,依照法律规定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开车门看似事小,但是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事故,造成的损伤一般都很严重。因为汽车旁通过的电动自行车车速一般较快,且电动车驾驶人的安全保护措施有限,无法抵挡车门的迎面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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