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市一名公交司机因急刹车造成一名乘客死亡,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十一个月有期徒刑。此案令人深思,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再次被提醒。
公共视频显示,在北京通州区颐瑞中二路北口公交车站,司机贾某驾驶的公交车正常行驶。突然,车辆紧急刹车。此时,车厢后方的乘客张某,一下子摔倒在后门的位置。司机因为疏忽大意,没有及时通知乘客降低车速,加上过于激动,致使事故发生。该案件的发生随即引发了群众的热议,这起案件的发展随着乘客的起诉不断升级,并引发了互联网的热议!
事故是不幸的,但公交司机的行为却充满了过失。他应该意识到,在载着许多乘客的时候,特别需要注重安全。急刹车不但会对乘客造成伤害,还会引起其他不必要的交通事故。因此,公共交通服务提供商需要给予培训和技能指导,以确保司机们有足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为乘客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交通安全是现代社会不可忽视的问题。汽车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公交车等大型车辆,因为载客量大,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危害也比私人车辆更加严重。公交交通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管控,加强车辆的维护和安全检查,提高乘车者的安全意识,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
最后,我们要强调的是,作为一名公共交通司机,更应该牢记自己的职责和责任,时刻关注车内的乘客安全。任何一名乘客的意外伤亡,都会给其他乘客和家属带来巨大的痛苦和损失。因此,我们应该不断努力,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
法诠网相关律师提醒:该公交车驾驶员贾某,未尽到注意义务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该案件发生以后,相关法院认为,贾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我国刑法第133条所规定的罪名,交通肇事罪有其法定的认定标准。“因逃逸致人死亡”,应限于过失致人死亡,除了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情形外,还应包括连续造成两次交通事故的情形,即已经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又因为过失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