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受伤算工伤吗?
在中国,劳动者在上班时间遭受工伤事故,属于工伤。工伤的认定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外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的; 4.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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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
1. 由于本人主观故意或者违章违纪造成的自伤事故; 2. 因醉酒或者吸毒等个人原因导致的事故; 3. 因犯罪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 4. 因参加个人活动或者与工作无关的社会活动导致的事故。
工伤认定流程
1. 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认定。 2.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报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并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3.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待遇
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可以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治疗、康复、辅助器具等费用。 2. 伤残津贴: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按工资标准支付伤残津贴。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评定一次性支付。 4. 职业康复:根据劳动者的残疾评定结果,由工伤保险基金提供相应的职业康复服务。 5. 供养亲属抚恤金:劳动者因工伤死亡的,其供养亲属可以领取抚恤金。 6.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劳动者因工伤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用人单位的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在工作时间或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负责,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补缴工伤保险费,并按月加收滞纳金;对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工伤事故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申报;对故意不申报工伤事故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