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劳动仲裁程序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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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或劳动法规定的期限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变更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的其他合法权益。
二、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书
申请人应当向砀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砀山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等基本信息。 被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证据材料清单。
2. 审查受理
砀山仲裁委在收到申请书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组建仲裁庭
砀山仲裁委受理申请后,将组建由仲裁员、书记员组成的仲裁庭。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从取得仲裁员资格的人员中指定。
4. 开庭审理
仲裁庭将择期开庭审理仲裁案件。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庭参加仲裁活动。仲裁庭将依法调查取证,查明事实,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
5. 调解或裁决
仲裁庭经审理后,将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将作出裁决。
6. 送达裁决
裁决书一经作出,即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裁决书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支持自己的仲裁请求。 申请人应当积极配合仲裁庭的调查和审理工作。 当事人应当遵守劳动仲裁程序,不得妨碍仲裁庭依法审理案件。 劳动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原则,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得再次申请仲裁。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砀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