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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确定工伤可以劳动仲裁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6-14 浏览量:683

未确定工伤是否可以劳动仲裁

引言

工伤认定关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责任义务。在实践中,劳动者因工伤问题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时,往往面临确定工伤难的问题,进而影响其维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本文将从中国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出发,探讨未确定工伤是否可以劳动仲裁。

没确定工伤可以劳动仲裁吗

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1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其中“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主体之间发生的与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规定相抵触的事项发生的争议。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患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意味着,工伤认定的申请是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的,劳动者无权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司法实践

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无权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但司法实践中,对于未确定工伤是否可以劳动仲裁存在不同观点。

主张可以仲裁的观点

部分法院认为,工伤认定仅是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的一项技术性审查,并不影响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劳动者因工伤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受理范围,因此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主张不可以仲裁的观点

也有部分法院认为,工伤认定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前提,未确定工伤意味着争议事实不清,仲裁委员会无法依法公正处理争议。因此,在未确定工伤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不应受理劳动者的仲裁申请。

最高院的指导意见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其中第7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时,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证明、鉴定结论等证据材料难以认定的,应当依法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对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不应直接裁决保险机构赔偿。”

该指导意见明确了未确定工伤的情况下劳动者不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则。由此推论,仲裁委员会在审理劳动争议时也应遵循这一原则,即在未确定工伤的情况下,不应受理劳动者的仲裁申请。

结论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未确定工伤的情况下,劳动者无权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只有在用人单位拒绝申请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况下,劳动者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审查工伤认定是否合法、合理。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