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劳动仲裁申请书书写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 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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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2. 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名称或姓名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3. 劳动争议的事实与理由
简述劳动合同的基本情况,包括签订时间、工作岗位、约定工资等。 陈述欠薪的事实,包括欠薪金额、欠薪时间以及拖欠工资的原因。 提供相关证据,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明欠薪事实。 阐明劳动争议的具体请求,例如要求支付拖欠工资、赔偿损失等。
4. 申请仲裁的请求
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该劳动争议。 明确仲裁请求的事项,如支付欠薪、赔偿损失等。 提出仲裁请求的理由和依据,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
5. 其他事项
提交证据清单,列明提交的证据材料的名称、数量和页码。 注明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注明申请日期。
书写注意事项
申请书应使用规范的语言,表述清晰准确。 事实部分应简明扼要,避免繁琐冗杂。 证据应真实有效,能够证明欠薪事实。 仲裁请求应明确具体,符合法律规定。 申请书应一式两份,一份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一份留存备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第二十七条 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以及联系方式;
(二)被申请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三)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四)证据清单;
(五)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应当客观真实,并有证据证明来源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