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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中的上诉费怎么收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6-12 浏览量:279

劳动仲裁中的上诉费用

导言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途径。在仲裁中,如果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提起上诉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即上诉费。本文将结合中国的法律,详细阐述劳动仲裁中的上诉费的收取规定。

上诉费的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提起诉讼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劳动仲裁中的上诉费怎么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比例交纳案件受理费:……(三)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至500元。”

上诉费的收取标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的上诉费按照每件10元至500元的标准收取。具体收取金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和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

上诉费的缴纳方式 上诉费一般在提起上诉时缴纳。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指定的地点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汇款的方式缴纳。

上诉费的减免 符合以下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减免上诉费: 经济困难的劳动者; 工会的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对象; 法律援助机构接受援助的当事人。

当事人申请减免上诉费,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缴纳上诉费的后果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上诉费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上诉。

结语 上诉费是当事人提起劳动仲裁上诉时需要缴纳的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的上诉费按照每件10元至500元的标准收取。符合一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减免上诉费。未缴纳上诉费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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