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劳动仲裁程序指南
一、仲裁前的准备
1. 收集证据:收集与争议相关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记录等。 2. 咨询律师: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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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交仲裁申请
1. 仲裁申请人:向相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 2. 仲裁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单位、争议事实、请求事项、证据材料等。 3. 申请材料:仲裁申请书、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证据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仲裁受理及开庭
1. 受理:仲裁委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2. 开庭:仲裁委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听取质证意见。 3. 举证: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4. 质证:当事人可以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表明自己的意见。 5. 调解:仲裁委可以主持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四、仲裁裁决
1. 独立裁决:仲裁员独立作出裁决。 2. 合议庭裁决:涉及复杂法律问题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裁决。 3. 裁决内容:裁决书包括裁决结果、理由、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4. 效力: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仲裁费
仲裁费由申请人预交,仲裁委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仲裁时长收取。
六、不服裁决的救济途径
1. 申请复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 2. 提起诉讼:对复议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1. 申请时效: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 仲裁地点:仲裁在相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 3. 联系方式:相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相城区阳澄湖大道1890弄12号 电话:0512-6275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