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按证据怎么办
引言
劳动仲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一种重要途径。然而,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劳动仲裁不按证据处理的情况,这违背了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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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1条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提交的证据,经过调查和调解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裁决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35条规定,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按证据处理的情形
在劳动仲裁实践中,可能会出现以下不按证据处理的情形:
证据不足时,直接驳回申请。劳动者提出仲裁时,由于证据不足,劳动仲裁委员会直接驳回其申请。 证据充足时,不采信证据。劳动者提交了充分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但劳动仲裁委员会无视证据,作出了对劳动者不利的裁决。 证据明显虚假时,采信证据。用人单位提交了明显虚假的证据,但劳动仲裁委员会却采纳了这些证据,作出了有利于用人单位的裁决。 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或程序的情形。
应对措施
当劳动仲裁不按证据处理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劳动者可以向作出仲裁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仲裁委员会根据证据重新审理案件。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 向有关部门举报。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上级劳动行政部门或监察机关举报。 寻求法律援助。劳动者可以向工会、法援中心或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援助,帮助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举证责任
在劳动仲裁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劳动者。对于劳动争议的事实,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对于用人单位的合法性、正当性,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证据类型
劳动仲裁中可以提交的证据类型包括:
书面证据: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 物证:物品、实物等。 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等。 证人证言:当事人之外的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鉴定结论:由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证据规则
劳动仲裁中的证据必须符合以下规则:
合法性:证据必须是合法取得的。 关联性: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相关。 证明力:证据必须能够证明案件事实。
结语
劳动仲裁不按证据处理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利,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劳动仲裁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仲裁,确保仲裁结果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