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仲裁
引言 在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仲裁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途径,其适用范围和时机备受关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解除合同,是否仍能提起仲裁,引发了法律上的争议。本文将深入探讨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仲裁的可能性。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不满意或者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一条文为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寻求仲裁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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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特点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解除方式的特点在于: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不存在单方违法或过错行为; 无需进行过失责任的认定; 双方当事人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后果达成共识。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仲裁的争议 对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仲裁,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否定说: 持否定说者认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自愿解除,双方当事人不存在违法或过错行为,因此不符合仲裁的受理条件。仲裁主要是解决劳动争议,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非争议。
肯定说: 持肯定说者认为,《劳动合同法》第35条并未对劳动合同解除的形式进行限制,包括协商解除在内。劳动者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不满或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合同,仍然可以提起仲裁。
司法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仲裁的争议,法院的态度并不统一。部分法院支持否定说,认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争议。而另一些法院则支持肯定说,认为劳动者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不满或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合同,仍然可以提起仲裁。
平衡双方利益 在平衡双方利益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应得到有效保障。即使是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不应剥夺其仲裁的权利。 用人单位的用工自由:用人单位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享有自主用工的权利。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合法解除方式,不应受到无端的限制。 劳动关系的稳定:仲裁的目的是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对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仲裁,应采取平衡的态度,既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又不损害用人单位的用工自由。
结论 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特点、司法实践以及双方利益平衡等因素,笔者认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不满或者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仍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时,应当具体审查双方当事人的协议内容、解除劳动合同的实际情况以及劳动者的诉讼请求,并依法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