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劳动仲裁案件办理指南
一、案件受理
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工资报酬纠纷、工伤事故处理纠纷、社会保险纠纷等。 受案条件: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因劳动争议协商未成,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和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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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件准备
收集证据:搜集劳动合同、工资单、绩效考核、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张。 了解案情:询问当事人案件经过、争议焦点、协商过程等,深入了解案情。 制定诉讼策略:根据案情分析,制定诉讼策略,确定诉讼请求、举证责任等。
三、仲裁立案
提交申请书: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仲裁请求、事实理由和证据清单。 提交证据材料:提交证据原件或复印件,并附证据清单。 缴纳仲裁费:按照规定缴纳仲裁费用。
四、仲裁开庭
出庭陈述:当事人及代理人出庭陈述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和证据。 举证质证:当事人提交证据,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法庭调查:仲裁庭对案件进行调查,审理证据,查明事实。 辩论:当事人及代理人对案件进行辩论,提出各自的观点和法律依据。
五、仲裁裁决
当庭宣判:仲裁庭经审理后,当场宣布仲裁裁决。 制作裁决书:仲裁裁决应制作书面裁决书,载明仲裁各方的当事人、仲裁请求、事实认定、法律依据、裁判结果等。
六、裁决效力
一裁终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对当事人具有终局约束力,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执行:裁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拒不履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七、特殊情况
调解:仲裁庭可以就争议事项进行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复议: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仲裁机构申请复议。 司法审查:当事人对复议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审查裁决的合法性。
八、律师作用
指导取证:协助当事人收集、整理证据,增强诉讼主张的证明力。 制定策略:根据案情制定诉讼策略,提高案件胜诉率。 出庭辩护:代表当事人出庭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协调沟通:与仲裁庭、对方当事人沟通协调,促成纠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