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赔偿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或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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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请求
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可以提出以下请求:
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资; 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补发加班费; 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赔偿金额为拖欠加班工资数额的50%-100%); 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道歉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举证责任
劳动者承担证明存在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证据可以包括:
加班记录; 同事证言; 工资单或其他相关文件。
用人单位对加班时间的抗辩承担举证责任。证据可以包括:
出勤记录; 考勤记录; 调班安排。
仲裁程序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后,仲裁委员会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委员会将根据提交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的内容可能包括:
确认劳动者加班的事实; 确定应当支付的加班工资数额; 确定赔偿金的数额; 要求用人单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执行裁决
如果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注意事项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在仲裁时效期内提出。仲裁时效期一般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不需要缴纳费用。 劳动者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参加劳动仲裁。 仲裁裁决书生效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执行裁决。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裁决,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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