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驳回请求书
尊敬的 [仲裁委员会名称]:
我谨代表 [当事人姓名],对 [对方当事人姓名] 于 [日期] 提交的仲裁申请提出驳回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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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理由:
一、仲裁申请超出仲裁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七条规定,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申请人对仲裁裁决不服,但超过了十五日的时效,故仲裁申请已超出仲裁时效。
二、仲裁申请缺乏事实依据
申请人声称我方对劳动合同进行了变更,并拖欠工资。然而,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我方提交的证据表明,劳动合同未经变更,且工资已按时足额发放。申请人的主张与事实不符,缺乏事实依据。
三、仲裁申请滥用仲裁程序
申请人此前已多次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但均被驳回。本案中,申请人再次提交仲裁申请,其目的是骚扰和拖延我方。此种行为属于滥用仲裁程序,损害仲裁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四、仲裁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
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判令我方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然而,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双倍工资差额仅适用于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形。本案中,我方已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不符合双倍工资差额的适用条件。
请求:
申请人的仲裁申请缺乏法律依据,已超出仲裁时效,并属于滥用仲裁程序。为此,我方请求仲裁委员会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证据材料:
1. 劳动合同原件 2. 工资发放记录 3. 仲裁前置程序证据
此致
仲裁委员会
[当事人姓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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