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撤回
引言
诉讼离婚是解决婚姻破裂的法律途径,在申请离婚后,当事人可能会因各种原因改变主意,希望撤回诉讼。了解诉讼离婚撤回的程序和法律依据对于当事人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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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了撤回起诉的条件:
起诉前经人民法院受理; 起诉后尚未开庭审理; 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诉讼离婚中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即当事人可以在开庭审理前撤回起诉。
撤回程序
诉讼离婚撤回的具体程序如下:
1. 向法院提交撤回起诉申请:当事人需要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撤回起诉申请,并说明撤回理由。 2. 法院审查:法院收到撤回申请后,会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撤回的条件。 3. 裁定:如果法院认为符合撤回条件,将裁定准予撤回起诉。 4. 撤销诉讼费用:如果离婚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则可以撤销诉讼费用。
撤回的条件
除了法律规定的起诉前受理、起诉后尚未开庭审理两个条件外,诉讼离婚撤回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双方的自愿:诉讼离婚撤回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不违反法律禁止:撤回申请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如影响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符合第三人利益:撤回申请不能损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如子女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
撤回后的效力
撤回诉讼离婚后,原离婚诉讼程序自动终止,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撤回诉讼离婚并不影响当事人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问题
慎重考虑:当事人在决定撤回诉讼离婚前,应慎重考虑,避免反复起诉浪费司法资源。 双方协商:在撤回诉讼离婚前,当事人应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因未协商好而再次提起诉讼。 法律援助:如果当事人对于诉讼离婚撤回的程序和法律依据不了解,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
结语
诉讼离婚的撤回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但是当事人在行使此项权利时,应遵循法律规定,并慎重考虑,避免不必要的诉讼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