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院拒开工伤鉴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工伤认定机构调查核实后作出。工伤医院作为工伤认定的重要环节,负有配合工伤认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和检查的职责。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工伤医院却以各种理由拒开工伤鉴定,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伤医院拒开工伤鉴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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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工伤认定机构作出工伤认定的主要依据,就是工伤医院出具的工伤鉴定结论。因此,工伤医院拒开工伤鉴定,就相当于阻碍劳动者依法申请工伤认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而工伤医院拒开工伤鉴定,不仅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逃避了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拒开工伤鉴定造成的后果
工伤医院拒开工伤鉴定,会对劳动者造成严重的后果,包括:
丧失工伤认定资格:劳动者无法获得工伤认定,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如医疗费、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等。 加重经济负担:劳动者需要自费承担工伤治疗费用,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 丧失劳动能力:工伤得不到及时治疗,可能会导致劳动者丧失或降低劳动能力,影响其就业和生活。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面对工伤医院拒开工伤鉴定的情况,劳动者应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如劳动行政部门、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等。 申请仲裁: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工伤医院开具工伤鉴定。 提起诉讼:如果仲裁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责令工伤医院开具工伤鉴定。
加强监管,保障劳动者权益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工伤医院的监管,严厉打击拒开工伤鉴定等违法行为。同时,劳动者也应该提高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工伤医院拒开工伤鉴定的现象,保障劳动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