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离婚诉讼书撰写指南
序言
二次离婚是指夫妻双方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二次离婚诉讼与首次离婚诉讼在程序和实体要件上有相似之处,但也有其独特之处。本文将介绍二次离婚诉讼书的撰写要领,并结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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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离婚诉讼书应包含以下基本信息:
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职业、地址、联系方式。 婚姻登记信息:结婚日期、结婚证号、登记机关。 子女信息(如有):姓名、年龄、抚养情况。
诉讼请求
在诉讼请求部分,原告应明确提出离婚诉讼的主张,包括:
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子女的抚养、探视权分配请求;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请求。
事实与理由
在事实与理由部分,原告应详细陈述婚姻破裂的事实和理由,包括:
双方自第一次离婚后和好的经过; 和好后夫妻感情的现状; 造成婚姻再次破裂的具体原因和事件。
原告应引用相关法律法规,佐证其诉讼请求。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坚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证据
原告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诉讼主张,包括但不限于:
结婚证复印件; 子女出生证复印件; 双方分居满两年的证明; 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
其他事项
离婚诉讼书还应包括以下事项:
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 是否要求法院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是否要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如冻结共同财产。
提交方式
离婚诉讼书应向原告住所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交。原告应提交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一份。法院将核对诉讼书是否符合格式要求和内容要件,并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特别提示
二次离婚诉讼的审查标准与首次离婚诉讼相似,但法院会更加注重双方和好后的婚姻状态和破裂原因。原告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婚姻确实已经破裂,无法继续维持。法院在判决时还会考虑子女的利益,确保其身心健康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