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协议到期后的处理
劳动仲裁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约定解决劳动争议方式的协议。劳动仲裁协议在有效期内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劳动仲裁协议到期后,当事人应当如何处理?
1. 续签劳动仲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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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希望继续通过劳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可以续签劳动仲裁协议。续签劳动仲裁协议可以按照原协议的条款进行,也可以对条款进行修改。续签的劳动仲裁协议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 选择其他争议解决途径
除劳动仲裁外,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其他方式解决劳动争议,例如:
协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协商可以由当事人自行进行,也可以在第三方(如工会、调解组织等)的协助下进行。 调解:当事人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组织将居中协调,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诉讼: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劳动争议。
3. 自动续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仲裁协议期满后继续履行的,视为当事人已续签劳动仲裁协议。当事人一方在劳动仲裁协议期满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劳动仲裁协议的,劳动仲裁协议终止。
4. 劳动仲裁协议到期后的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八条:劳动仲裁协议期满后继续履行的,视为当事人已续签劳动仲裁协议。当事人一方在劳动仲裁协议期满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劳动仲裁协议的,劳动仲裁协议终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有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先按照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未经仲裁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申请仲裁后,逾期不进行仲裁或者仲裁庭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作出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 具体处理建议
为了确保劳动争议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建议当事人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如果双方当事人均愿意继续通过劳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则应及时续签劳动仲裁协议。 如果当事人一方希望终止劳动仲裁协议,应在协议到期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如果当事人无法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解决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仲裁协议到期后,当事人选择其他争议解决途径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或仲裁费。因此,当事人在选择争议解决途径时,应综合考虑各因素,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