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新证据还能再审吗?
导言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途径之一。仲裁裁决作出后,如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程序中发现新的证据,是否还能申请再审?本文将结合中国的法律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仲裁程序中的新证据 仲裁程序结束后,当事人发现新的证据,可能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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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没有查明的证据; 仲裁庭已经查明但未充分考虑的证据; 仲裁后新发现的证据。
再审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再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決;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真实,或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原审判决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司法解释。
适用范围 劳动仲裁裁决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范围。因此,只要符合再审条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裁决的再审。
新证据的认定 申请再审的新证据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才能被法院采纳:
证据合法,系通过正当途径取得; 证据真实、可靠,能够推翻或影响原审裁判; 证据在仲裁程序中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被充分考虑。
程序 申请劳动仲裁裁决再审,应当在裁决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原仲裁庭所在的法院提出。法院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法院受理后,将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再审。
举证责任 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需要提供新证据并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法院将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新证据是否足以推翻或影响原审裁判。
结论 在劳动仲裁程序结束后发现新证据,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裁决的再审。但再审申请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包括提供真实、可靠的新证据并证明其相关性。法院将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证据决定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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