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公司能起诉吗?
引言
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主要途径。然而,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公司是否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即是否能独立提起诉讼,一直存在争议。本文将结合中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jpg)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的主要法律依据,其中并未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公司是否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民事诉讼法》作为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法,也没有对仲裁机构的诉讼主体资格做出明确规定。
司法实践
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我国司法实践存在不同意见:
否定说:
部分法院认为,劳动争议仲裁公司不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理由是: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均未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 劳动争议仲裁公司是履行国家职能的仲裁机构,并不具备独立的民事法律地位和利益。
肯定说:
部分法院支持劳动争议仲裁公司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理由是:
劳动争议仲裁公司虽然是仲裁机构,但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也是民事主体。 《民事诉讼法》规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可以成为民事诉讼主体。 劳动争议仲裁公司作为法人,理应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十二条 仲裁机构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可以作为申请执行人。
这一规定间接肯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公司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具体而言:
劳动争议仲裁公司可以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说明其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劳动争议仲裁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其身份是当事人,而非仲裁机构。
结论
根据《解释》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公司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该主体资格主要体现在其可以作为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执行仲裁裁决。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只限于执行仲裁裁决的范围。对于其他民事行为,例如提起民事诉讼或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劳动争议仲裁公司一般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