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开庭能走程序吗:中国的法律解析
劳动仲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通过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一种途径。根据中国法律,劳动仲裁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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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
2. 受理
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
3. 开庭审理
仲裁委员会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时间和地点。
4. 举证质证
双方当事人应按照仲裁庭的要求提交证据,并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5. 调查
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争议事实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
6. 仲裁裁决
仲裁庭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对争议作出裁决。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劳动仲裁不开庭能走程序吗?
法律规定,劳动仲裁一般应开庭审理。但实践中,也存在不开庭审理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当事人达成和解
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仲裁庭可以不经开庭审理而对和解协议予以确认。
2. 证据充分
仲裁庭认为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充分,足以认定争议事实,可以不经开庭审理而直接作出裁决。
3. 当事人放弃开庭
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放弃开庭,仲裁庭可以不经开庭审理而直接作出裁决。
需要强调的是,劳动仲裁不开庭审理只是特殊情况,一般应坚持开庭审理原则。这是因为,开庭审理有利于充分查明案件事实,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不开庭审理的程序
对于不开庭审理的案件,仲裁庭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通知当事人不开庭审理的原因。 2. 征求当事人对不开庭审理的意见。 3.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质证意见。 4. 对证据进行审查。 5. 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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